註01-01
【一】虞預晉書曰。賀氏本姓慶氏。齊伯父純、儒學有重名、漢安帝時爲侍中、江夏太守、去官、與江夏黃瓊、(漢中)[廣漢]楊厚俱公車徵。避安帝父孝德皇(帝)諱、改爲賀氏。齊父輔、永寧長。
註02-a
音干。
註03-01
【一】抱朴子曰。昔吳遣賀將軍討山賊、賊中有善禁者、每當交戰、官軍刀劍不得拔、弓弩射矢皆還自向、輒致不利。賀將軍長情有思、乃曰「吾聞金有刃者可禁、蟲有毒者可禁、其無刃之物、無毒之蟲、則不可禁。彼必是能禁吾兵者也、必不能禁無刃物矣。」乃多作勁木白棓、選有力精卒五千人爲先登、盡捉棓。彼山賊恃其有善禁者、了不嚴備。於是官軍以白棓擊之、彼禁者果不復行、所擊殺者萬計。
註04-01
【一】吳錄曰。晉改爲臨安。
註04-02
【二】吳書曰。權謂齊曰「今定天下、都中國、使殊俗貢珍、狡獸卒舞、非君誰與?」齊曰「殿下以神武應期、廓開王業、臣幸遭際會、得驅馳風塵之下、佐助末行、效鷹犬之用、臣之願也。若殊俗貢珍、狡獸率舞、宜在聖德、非臣所能。」
註05-01
【一】江表傳曰。權征合肥還、爲張遼所掩襲於津北、幾至危殆。齊時率三千兵在津南迎權。權既入大船、會諸將飲宴、齊下席涕泣而言曰「至尊人主、常當持重。今日之事、幾至禍敗、羣下震怖、若無天地、願以此爲終身誡。」權自前收其淚曰「大慚!謹以尅心、非但書諸紳也。」
註06-01
【一】會稽典錄曰。景爲滅賊校尉、御衆嚴而有恩、兵器精飾、爲當時冠絕、早卒。達頗任氣、多所犯迕、故雖有征戰之勞、而爵位不至、然輕財貴義、膽烈過人。子質、位至虎牙將軍。景子邵、別有傳。
註07-01
【一】徐衆評曰。禮、子事父無私財、又不敢私施、所以避尊上也。棄命專財而以邀名、未盡父子之禮。
臣松之以爲子路問「聞斯行諸」?子曰「有父兄在」。琮輒散父財、誠非子道、然士類縣命、憂在朝夕、權其輕重、以先人急、斯亦馮煖市義、汲黯振救之類、全謂邀名、或負其心。
註08-01
【一】吳錄曰。琮時治富春。
註08-02
【二】江表傳曰。琮還、經過錢唐、脩祭墳墓、麾幢節蓋、曜於舊里、請會邑人平生知舊、宗族六親、施散惠與、千有餘萬、本土以爲榮。
註08-03
【三】吳書曰。初、琮爲將甚勇決、當敵臨難、奮不顧身。及作督帥、養威持重、每御軍、常任計策、不營小利。
江表傳曰。權使子登出征、已出軍、次于安樂、羣臣莫敢諫。琮密表曰「古來太子未嘗偏征也、故從曰撫軍、守曰監國。今太子東出、非古制也、臣竊憂疑。」權卽從之、命登旋軍、議者咸以爲琮有大臣之節也。
註09-01
【一】吳書曰。琮長子緒、幼知名、奉朝請、出授兵、稍遷揚武將軍、牛渚督。孫亮卽位、遷鎭北將軍。東關之役、緒與丁奉建議引兵先出、以破魏軍、封一子亭侯、年四十四卒。次子寄、坐阿黨魯王霸賜死。小子吳、孫權外孫、封都鄉侯。
註10-01
【一】吳書曰。建安十六年、岱督郎將尹異等、以兵二千人西誘漢中賊帥張魯到漢興寋城、魯嫌疑斷道、事計不立、權遂召岱還。
註11-01
【一】王隱交廣記曰。吳後復置廣州、以南陽滕脩爲刺史。或語脩蝦鬚長一丈、脩不信、其人後故至東海、取蝦鬚長四丈四尺、封以示脩、脩乃服之。
註12-01
【一】徐衆評曰。夫人臣立功效節、雖非一塗、然各有分也。爲將執桴鼓、則有必死之義、志守則有不假器之義、死必得所、義在不苟。魴爲郡守、職在治民、非君所命、自占誘敵、髠剔髮膚、以徇功名、雖事濟受爵、非君子所美。
註13-01
【一】臣松之案。孫亮太平二年始立臨川郡、是時未有臨川。
註14-01
【一】虞預晉書曰。處入晉、爲御史中丞、多所彈糾、不避彊禦。齊萬年反、以處爲建威將軍、西征、衆寡不敵、處臨陳慷慨、奮不顧身、遂死於戰場、追贈平西將軍。處子□、札、皆有才力、中興之初、並見寵任。其諸子姪悉處列位、爲揚土豪右、而札凶淫放恣、爲百姓所苦。泰寧中、王敦誅之、滅其族。
註15-01
【一】會稽典錄曰。牧父緒、樓船都尉、兄駰、上計吏、少與同郡謝贊、吳郡顧譚齊名。牧童齓時號爲遲訥、駰常謂人曰「牧必勝我、不可輕也。」時人皆以爲不然。
註15-02
【二】續漢書曰。宮字少子、琅邪人、嘗在蒙陰山中耕種禾黍、臨熟、人就認之、宮便推與而去、由是發名、位至左中郎將、侍中。
註15-03
【三】徐衆評曰。牧蹈長者之規。問者曰「如牧所行、犯而不校、又從而救之、直而不有、又還而不受、可不謂之仁讓乎哉?」答曰「異乎吾所聞。原憲之問於孔子曰『克伐怨欲不行焉、可以爲仁乎?』孔子曰『可以爲難矣、仁則吾不知也。』『惡不仁者、其爲仁矣。』今小民不展四體、而認人之稻、不仁甚矣、而牧推而與之、又救其罪、斯爲讓非其義、所救非人、非所謂惡不仁者。苟不惡不仁、安得爲仁哉!蒼梧澆娶妻而美、讓於其兄。尾生篤信、水至不去而死。直躬好直、證父攘羊。申鳴奉法、盡忠於君而執其父。忠信直讓、此四行者、聖賢之所貴也。然不貴蒼梧之讓、非讓道也。不取尾生之信、非信所也。不許直躬之直、非直體也。不嘉申鳴之忠、非忠意也。今牧犯而不校、還而不取、可以爲難矣、未得爲仁讓也。夫聖人以德報德、以直報怨、而牧欲以德報怨、非也。必不得已、二者何從?吾從孔子也。」
註16-01
【一】會稽典錄曰。高涼賊率仍弩等破略百姓、殘害吏民、牧越界撲討、旬日降服。又揭陽縣賊率曾夏等衆數千人、歷十餘年、以侯爵雜繒千匹、下書購募、絕不可得。牧遣使慰譬、登皆首服、自改爲良民。始興太守羊衜與太常滕胤書曰「鍾離子幹吾昔知之不熟、定見其在南海、威恩部伍、智勇分明、加操行清純、有古人之風。」其見貴如此。在郡四年、以疾去職。
註17-01
【一】會稽典錄曰。牧之在濡須、深以進取可圖、而不敢陳其策、與侍中東觀令朱育宴、慨然歎息。育謂牧恨於策爵未副、因謂牧曰「朝廷諸君、以際會坐取高官、亭侯功無與比、不肯在人下、見顧者猶以於邑、況於侯也!」牧笑而答曰「卿之所言、未獲我心也。馬援有言、人當功多而賞薄。吾功不足錄、而見寵已過當、豈以爲恨?國家不深相知、而見害朝人、是以默默不敢有所陳。若其不然、當建進取之計、以報所受之恩、不徒自守而已、憤歎以此也。」育復曰「國家已自知侯、以侯之才、無爲不成。愚謂自可陳所懷。」牧曰「武安君謂秦王云『非成業難、得賢難。非得賢難、用之難。非用之難、任之難。』武安君欲爲秦王幷兼六國、恐授事而不見任、故先陳此言。秦王既許而不能、卒隕將成之業、賜劍杜郵。今國家知吾、不如秦王之知武安、而害吾者有過范睢。大皇帝時、陸丞相討鄱陽、以二千人授吾、潘太常討武陵、吾又有三千人、而朝廷下議、棄吾於彼、使江渚諸督、不復發兵相繼。蒙國威靈自濟、今日何爲常。向使吾不料時度宜、苟有所陳、至見委以事、不足兵勢、終有敗績之患、何無不成之有?」
註17-02
【二】會稽典錄曰。牧次子盛、亦履恭讓、爲尚書郎。弟徇領兵爲將、拜偏將軍、戍西陵、與監軍使者唐盛論地形勢、謂宜城、信陵爲建平援、若不先城、敵將先入。盛以施績、留平、智略名將、屢經於彼、無云當城之者、不然徇計。後半年、晉果遣將脩信陵城。晉軍平吳、徇領水軍督、臨陳戰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