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01-01
【一】[曹瞞傳曰]太祖一名吉利、小字阿瞞。
王沈魏書曰。其先出於黃帝。當高陽世、陸終之子曰安、是爲曹姓。周武王克殷、存先世之後、封曹俠於邾。春秋之世、與於盟會、逮至戰國、爲楚所滅。子孫分流、或家於沛。漢高祖之起、曹參以功封平陽侯、世襲爵土、絕而復紹、至今適嗣國於容城。 桓帝世、曹騰爲中常侍大長秋、封費亭侯。
註01-02
【二】司馬彪續漢書曰。騰父節、字元偉、素以仁厚稱。鄰人有亡豕者、與節豕相類、詣門認之、節不與爭。後所亡豕自還其家、豕主人大慚、送所認豕、幷辭謝節、節笑而受之。由是鄉黨貴歎焉。長子伯興、次子仲興、次子叔興。騰字季興、少除黃門從官。永寧元年、鄧太后詔黃門令選中黃門從官年少溫謹者配皇太子書、騰應其選。太子特親愛騰、飲食賞賜與衆有異。順帝卽位、爲 小黃門、遷至中常侍大長秋。在省闥三十餘年、歷事四帝、未嘗有過。好進達賢能、終無所毀傷。其所稱薦、 若陳留虞放、邊韶、南陽延固、張溫、弘農張奐、潁川堂谿典等、皆致位公卿、而不伐其善。蜀郡太守因計吏修敬於騰、益州刺史种暠於函谷關搜得其牋、上太守、幷奏騰內臣外交、 所不當爲、請免官治罪。帝曰「牋自外來、騰書不出、非其罪也。」乃寢暠奏。騰不以介意、常稱歎暠、 以爲暠得事上之節。暠後爲司徒、語人曰「今日爲公、乃曹常侍恩也。」騰之行事、皆此類也。桓帝卽 位、以騰先帝舊臣、忠孝彰著、封費亭侯、加位特進。太和三年、追尊騰曰高皇帝。
註01-03
【三】續漢書曰。嵩字巨高。質性敦慎、所在忠孝。爲司隸校尉、 靈帝擢拜大司農、大鴻臚、代崔烈爲太尉。黃初元年、追尊嵩曰太皇帝。 吳人作曹瞞傳及郭頒世語並云。嵩、夏侯氏之子、夏侯惇之叔父。太祖於惇爲從父兄弟。
註02-01
【一】曹瞞傳云。太祖少好飛鷹走狗、游蕩無度、其叔父數言之於嵩。太祖患之、後逢叔父於路、乃陽敗面喎口。叔父怪而問其故、太祖曰「卒中惡風。」叔父以告嵩。嵩驚愕、呼太祖、太祖口貌如故。嵩問曰「叔父言汝中風、已差乎?」太祖曰「初不中風、但失愛於叔父、故見罔耳。」嵩乃疑焉。自後叔父有所告、嵩終不復信、太祖於是益得肆意矣。
註02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太尉橋玄、世名知人、覩太祖而異之、曰「吾見天下名士多矣、未有若君者也!君善自持。吾老矣!願以妻子爲託。」由是聲名益重。
註02-03
【三】曹瞞傳曰。太祖初入尉廨、繕治四門。造五色棒、縣門左右各十餘枚、有犯禁、不避豪彊、皆棒殺之。後數月、 靈帝愛幸小黃門蹇碩叔父夜行、卽殺之。京師斂迹、莫敢犯者。近習寵臣咸疾之、然不能傷、於是共稱薦之、故遷爲頓丘令。
註02-04
【四】魏書曰。太祖從妹夫濦彊侯宋奇被誅、從坐免官。後以能明古學、復徵拜議郎。先是大將軍竇武、太傅陳蕃謀誅閹官、反爲所害。太祖上書陳武等正直而見陷害、姦邪盈朝、善人壅塞、其言甚切。靈帝不能用。是後詔書敕三府。舉奏州縣政理無效、民爲作謠言者免罷之。三公傾邪、皆希世見詔用、貨賂並行、彊者爲怨、不見舉奏、弱者守道、多被陷毀。太祖疾之。是歲以災異博問得失、因此復上書切諫、說三公所舉奏專回避貴戚之意。奏上、天子感悟、以示三府責讓之、諸以謠言徵者皆拜議郎。是後政教日亂、豪猾益熾、多所摧毀。太祖知不可匡正、遂不復獻言。
註03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長吏受取貪饕、依倚貴勢、歷前相不見舉。聞太祖至、咸皆舉免、小大震怖、姦宄遁逃、竄入他郡。政教大行、一郡清平。初、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於漢、故其國爲立祠、青州諸郡轉相倣效、濟南尤盛、至六百餘祠。賈人或假二千石輿服導從作倡樂、奢侈日甚、民坐貧窮、歷世長吏無敢禁絕者。太祖到、皆毀壞祠屋、止絕官吏民不得祠祀。及至秉政、遂除姦邪鬼神之事、世之淫祀由此遂絕。
註03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於是權臣專朝、貴戚橫恣。太祖不能違道取容。數數干忤、恐爲家禍、遂乞留宿衞。拜議郎、常託疾病、 輒告歸鄉里。築室城外、春夏習讀書傳、秋冬弋獵、以自娛樂。
註04-01
【一】司馬彪九州春秋曰。於是陳蕃子逸與術士平原襄楷會于芬坐、楷曰「天文不利宦者、黃門、常侍(貴)[真]族滅矣。」逸喜。芬曰「若然者、芬願驅除。」於是與攸等結謀。靈帝欲北巡河間舊宅、芬等謀因此作難、上書言黑山賊攻劫郡縣、求得起兵。會北方有赤氣、東西竟天、太史上言「當有陰謀、不宜北行」、帝乃止。敕芬罷兵、俄而徵之。芬懼、自殺。
魏書載太祖拒芬辭曰「夫廢立之事、天下之至不祥也。古人有權成敗、計輕重而行之者、伊尹、霍光是也。伊尹懷至忠之誠、據宰臣之勢、處官司之上、故進退廢置、計從事立。及至霍光受託國之任、藉宗臣之位、內因太后秉政之重、外有羣卿同欲之勢、昌邑卽位日淺、未有貴寵、朝乏讜臣、議出密近、故計行如轉圜、事成如摧朽。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、未覩當今之難。諸君自度、結衆連黨、何若七國?合肥之貴、孰若吳、楚?而造作非常、欲望必克、不亦危乎!」
註05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太祖聞而笑之曰「閹豎之官、古今宜有、但世主不當假之權寵、使至于此。既治其罪、當誅元惡、一獄吏足矣、何必紛紛召外將乎?欲盡誅之、事必宣露、吾見其敗也。」
註05-02
【二】魏曰。太祖以卓終必覆敗、遂不就拜、逃歸鄉里。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。伯奢不在、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、取馬及物、太祖手刃擊殺數人。
世語曰。太祖過伯奢。伯奢出行、五子皆在、備賓主禮。太祖自以背卓命、疑其圖己、手劍夜殺八人而去。
孫盛雜記曰。太祖聞其食器聲、以爲圖己、遂夜殺之。既而悽愴曰「寧我負人、毋人負我!」遂行。
註05-03
【三】世語曰。中牟疑是亡人、見拘于縣。時掾亦已被卓書。唯功曹心知是太祖、以世方亂、不宜拘天下雄儁、因白令釋之。
註05-04
【四】世語曰。陳留孝廉衞茲以家財資太祖、使起兵、衆有五千人。
註06-01
【一】英雄記曰。馥字文節、潁川人。爲御史中丞。董卓舉爲冀州牧。于時冀州民人殷盛、兵糧優足。袁紹之在勃海、 馥恐其興兵、遣數部從事守之、不得動搖。東郡太守橋瑁詐作京師三公移書與州郡、陳卓罪惡、云「見逼迫、無以自救、企望義兵、解國患難。」馥得移、請諸從事問曰「今當助袁氏邪、助董卓邪?」治中從事劉子惠曰「今興兵 爲國、何謂袁、董!」馥自知言短而有慚色。子惠復言「兵者凶事、不可爲首。今宜往視他州、有發動者、然後和之。冀州於他州不爲弱也、他人功未有在冀州之右者也。」馥然之。馥乃作書與紹、道卓之惡、聽其舉兵。
註06-02
【二】英雄記曰。伷字公緒、陳留人。
張璠漢紀載鄭泰說卓云「孔公緒能清談高論、噓枯吹生。」
註06-03
【三】岱、劉繇之兄、事見吳志。
註06-04
【四】英雄記曰。匡字公節、泰山人。輕財好施、以任俠聞。辟大將軍何進府進符使、匡於徐州發彊弩五百西詣京師。會進敗、匡還州里。起家、拜河內太守。
謝承後漢書曰。匡少與蔡邕善。其年爲卓軍所敗、走還泰山、收集勁勇得數千人、欲與張邈合。匡先殺執金吾胡母班。班親屬不勝憤怒、與太祖幷勢、共殺匡。
註06-05
【五】英雄記曰。瑁字元偉、玄族子。先爲兗州刺史、甚有威惠。
註06-06
【六】遺字伯業、紹從兄。爲長安令。河間張超嘗薦遺于太尉朱儁、稱遺「有冠世之懿、幹時之量。其忠允亮直、固天所縱。若乃包羅載籍、管綜百氏、登高能賦、覩物知名、求之今日、邈焉靡儔。」事在超集。
英雄記曰。紹後用遺爲揚州刺史、爲袁術所敗。太祖稱「長大而能勤學者、惟吾與袁伯業耳。」語在文帝典論。
註06-07
【七】信事見子勛傳。
註07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兵謀叛、夜燒太祖帳、太祖手劍殺數十人、餘皆披靡、乃得出營。其不叛者五百餘人。
註08-01
【一】魏書載太祖答紹曰「董卓之罪、暴于四海、吾等合大衆、興義兵而遠近莫不響應、此以義動故也。今幼主微弱、 制于姦臣、未有昌邑亡國之釁、而一旦改易、天下其孰安之?諸君北面、我自西向。」
註08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太祖大笑曰「吾不聽汝也。」紹復使人說太祖曰「今袁公勢盛兵彊、二子已長、天下羣英、孰踰於此?」太祖不應。由是益不直紹、圖誅滅之。
註09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諸將皆以爲當還自救。太祖曰「孫臏救趙而攻魏、耿弇欲走西安攻臨菑。使賊聞我西而還、武陽自解也。不還、我能敗其本屯、虜不能拔武陽必矣。」遂乃行。
註09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於夫羅者、南單于子也。中平中、發匈奴兵、於夫羅率以助漢。會本國反、殺南單于、於夫羅遂將其衆留中國。因天下撓亂、與西河白波賊合、破太原、河內、抄略諸郡爲寇。
註10-01
【一】世語曰。岱既死、陳宮謂太祖曰「州今無主、而王命斷絕、宮請說州中、明府尋往牧之、資之以收天下、此霸王之業也。」宮說別駕、治中曰「今天下分裂而州無主。曹東郡、命世之才也、若迎以牧州、必寧生民。」鮑信等亦謂之然。
註10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太祖將步騎千餘人、行視戰地、卒抵賊營、戰不利、死者數百人、引還。賊尋前進。黃巾爲賊久、數乘勝、 兵皆精悍。太祖舊兵少、新兵不習練、舉軍皆懼。太祖被甲嬰冑、親巡將士、明勸賞罰、衆乃復奮、承閒討擊、賊稍折退。賊乃移書太祖曰「昔在濟南、毀壞神壇、其道乃與中黃太乙同、似若知道、今更迷惑。漢行已盡、黃家當立。天之大運、非君才力所能存也。」太祖見檄書、呵罵之、數開示降路。遂設奇伏、晝夜會戰、戰輒禽獲、賊乃退走。
註11-01
【一】世語曰。嵩在泰山華縣。太祖令泰山太守應劭送家詣兗州、劭兵未至、陶謙密遣數千騎掩捕。嵩家以爲劭迎、不設備。謙兵至、殺太祖弟德于門中。嵩懼、穿後垣、先出其妾、妾肥、不時得出。嵩逃于廁、與妾俱被害、闔門皆死。劭懼、棄官赴袁紹。後太祖定冀州、劭時已死。韋曜吳書曰。太祖迎嵩、輜重百餘兩。陶謙遣都尉張闓將騎二百衞送、闓於泰山華、費間殺嵩、取財物、因奔淮南。太祖歸咎於陶謙、故伐之。
註11-02
【二】孫盛曰。夫伐罪弔民、古之令軌。罪謙之由、而殘其屬部、過矣。
註12-01
【一】袁暐獻帝春秋曰。太祖圍濮陽、濮陽大姓田氏爲反閒、太祖得入城。燒其東門、示無反意。及戰、軍敗。布騎得太祖而不知是、問曰「曹操何在?」太祖曰「乘黃馬走者是也。」布騎乃釋太祖而追黃馬者。門火猶盛、太祖突火而出
註13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於是兵皆出取麥、在者不能千人、屯營不固。太祖乃令婦人守陴、悉兵拒之。屯西有大隄、其南樹木幽深。布疑有伏、乃相謂曰「曹操多譎、勿入伏中。」引軍屯南十餘里。明日復來、太祖隱兵隄裏、出半兵隄外。布益進、乃令輕兵挑戰、既合、伏兵乃悉乘隄、步騎並進、大破之、獲其鼓車、追至其營而還。
註14-01
【一】獻帝春秋曰。天子初至洛陽、幸城西故中常侍趙忠宅。使張楊繕治宮室、名殿曰揚安殿、八月、帝乃遷居。
註14-02
【二】獻帝紀曰。又領司隸校尉。
註14-03
【三】張璠漢紀曰。初、天子敗於曹陽、欲浮河東下。侍中太史令王立曰「自去春太白犯鎭星於牛斗、過天津、熒惑又逆行守北河、不可犯也。」由是天子遂不北渡河、將自軹關東出。立又謂宗正劉艾曰「前太白守天關、與熒惑會。金火交會、革命之象也。漢祚終矣、晉、魏必有興者。」立後數言于帝曰「天命有去就、五行不常盛、代火者土也、承漢者魏也、能安天下者、曹姓也、唯委任曹氏而已。」公聞之、使人語立曰「知公忠于朝廷、然天道深遠、幸勿多言。」
註15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自遭荒亂、率乏糧穀。諸軍並起、無終歲之計、飢則寇略、飽則棄餘、瓦解流離、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。袁紹之在河北、軍人仰食桑椹。袁術在江、淮、取給蒲蠃。民人相食、州里蕭條。公曰「夫定國之術、在于彊兵足食、秦人以急農兼天下、孝武以屯田定西域、此先代之良式也。」是歲乃募民屯田許下、得穀百萬斛。於是州郡例置田官、所在積穀。征伐四方、無運糧之勞、遂兼滅羣賊、克平天下。
註16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公所乘馬名絕影、爲流矢所中、傷頰及足、幷中公右臂。世語曰。昂不能騎、進馬于公、公故免、而昂遇害。
註16-02
【二】世語曰。舊制、三公領兵入見、皆交戟叉頸而前。初、公將討張繡、入覲天子、時始復此制。公自此不復朝見。
註17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臨淯水、祠亡將士、歔欷流涕、衆皆感慟。
註18-01
【一】獻帝春秋曰。袁紹叛卒詣公云「田豐使紹早襲許、若挾天子以令諸侯、四海可指麾而定。」公乃解繡圍。
註19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袁紹宿與故太尉楊彪、大長秋梁紹、少府孔融有隙、欲使公以他過誅之。公曰「當今天下土崩瓦解、雄豪並起、輔相君長、人懷怏怏、各有自爲之心、此上下相疑之秋也、雖以無嫌待之、猶懼未信。如有所除、則誰不自危?且夫起布衣、在塵垢之間、爲庸人之所陵陷、可勝怨乎!高祖赦雍齒之讎而羣情以安、如何忘之?」紹以 爲公外託公義、內實離異、深懷怨望。
臣松之以爲楊彪亦曾爲魏武所困、幾至于死、孔融竟不免于誅滅、豈所謂先行其言而後從之哉!非知之難、其在行之、信矣。
註20-01
【一】獻帝春秋曰。備謂岱等曰「使汝百人來、其無如我何。曹公自來、未可知耳!」
魏武故事曰。岱字公山、沛國人。以司空長史從征伐有功、封列侯。
魏略曰。王忠、扶風人、少爲亭長。三輔亂、忠飢乏噉人、隨輩南向武關。值婁子伯爲荊州遣迎北方客人。忠不欲去、因率等仵逆擊之、奪其兵、聚衆千餘人以歸公。拜忠中郎將、從征討。五官將知忠嘗噉人、因從駕出行、令俳取冢間髑髏繫著忠馬鞍、以爲歡笑。
註21-01
【一】孫盛魏氏春秋云。答諸將曰「劉備、人傑也、將生憂寡人。」
臣松之以爲史之記言、既多潤色、故前載所述有非實者矣、後之作者又生意改之、于失實也、不亦彌遠乎!凡孫盛製書、多用左氏以易舊文、如此者非一。嗟乎、後之學者將何取信哉?且魏武方以天下勵志、而用夫差分死之言、尤非其類。
註22-01
【一】羽鑿齒漢晉春秋曰。許攸說紹曰「公無與操相攻也。急分諸軍持之、而徑從他道迎天子、則事立濟矣。」紹不從、曰「吾要當先圍取之。」攸怒。
註22-02
【二】臣松之以爲魏武初起兵、已有衆五千、自後百戰百勝、敗者十二三而已矣。但一破黃巾、受降卒三十餘萬、餘所吞幷、不可悉紀。雖征戰損傷、未應如此之少也。夫結營相守、異於摧鋒決戰。本紀云「紹衆十餘萬、屯營東西數十里。」魏太祖雖機變無方、略不世出、安有以數千之兵、而得逾時相抗者哉?以理而言、竊謂不然。紹爲屯數十里、公能分營與相當、此兵不得甚少、一也。紹若有十倍之衆、理應當悉力圍守、使出入斷絕、而公使徐晃等擊其運車、公又自出擊淳于瓊等、揚旌往還、曾無抵閡、明紹力不能制、是不得甚少、二也。諸書皆云公坑紹衆八萬、或云七萬。夫八萬人奔散、非八千人所能縛、而紹之大衆皆拱手就戮、何緣力能制之?是不得甚少、三也。將記述者欲以少見奇、非其實錄也。按鍾繇傳云「公與紹相持、繇爲司隸、送馬二千餘匹以給軍。」本紀及世語並云公時有騎六百餘匹、繇馬爲安在哉?
註23-01
【一】曹瞞傳曰。公聞攸來、跣出迎之、撫掌笑曰「(子卿遠)[子遠、卿]來、吾事濟矣!」既入坐、謂公曰「袁氏軍盛、何以待之?今有幾糧乎?」公曰「尚可支一歲。」攸曰「無是、更言之!」又曰「可支半歲。」攸曰「足下不欲破袁氏邪、何言之不實也!」公曰「向言戲之耳。其實可一月、爲之柰何?」攸曰「公孤軍獨守、外無救援而糧穀已盡、此危急之日也。今袁氏輜重有萬餘乘、在故市、烏巢、屯軍無嚴備。今以輕兵襲之、不意而至、燔其積聚、 不過三日、袁氏自敗也。」公大喜、乃選精銳步騎、皆用袁軍旗幟、銜枚縛馬口、夜從間道出、人抱束薪、所歷道有問者、語之曰「袁公恐曹操鈔略後軍、遣兵以益備。」聞者信以爲然、皆自若。既至、圍屯、大放火、營中驚亂。大破之、盡燔其糧穀寶貨、斬督將眭元進、騎督韓莒子、呂威璜、趙叡等首、割得將軍淳于仲簡鼻、未死、殺士卒千餘人、皆取鼻、牛馬割唇舌、以示紹軍。將士皆怛懼。時有夜得仲簡、將以詣麾下、公謂曰「何爲如是?」仲簡曰「勝負自天、何用爲問乎!」公意欲不殺。許攸曰「明旦鑒于鏡、此益不忘人。」乃殺之。
註23-02
【二】獻帝起居注曰。公上言「大將軍鄴侯袁紹前與冀州牧韓馥立故大司馬劉虞、刻作金璽、遣故任長畢瑜詣虞、爲說命錄之數。又紹與臣書云。『可都鄄城、當有所立。』擅鑄金銀印、孝廉計吏、皆往詣紹。從弟濟陰太守敍與紹書云。『今海內喪敗、天意實在我家、神應有徵、當在尊兄。南兄臣下欲使卽位、南兄言、以年則北兄長、以位則北兄重。便欲送璽、會曹操斷道。』紹宗族累世受國重恩、而凶逆無道、乃至于此。輒勒兵馬、與戰官渡、乘聖朝之威、得斬紹大將淳于瓊等八人首、遂大破潰。紹與子譚輕身迸走。凡斬首七萬餘級、輜重財物巨億。」
註23-03
【三】魏氏春秋曰。公云「當紹之彊、孤猶不能自保、而況衆人乎!」
註24-01
【一】褒賞令載公祀文曰「故太尉橋公、誕敷明德、汎愛博容。國念明訓、士思令謨。靈幽體翳、邈哉晞矣!吾以幼年、逮升堂室、特以頑鄙之姿、爲大君子所納。增榮益觀、皆由獎助、猶仲尼稱不如顏淵、李生之厚歎賈復。士死知己、懷此無忘。又承從容約誓之言。『殂逝之後、路有經由、不以斗酒隻雞過相沃酹、車過三步、腹痛勿怪!』雖臨時戲笑之言、非至親之篤好、胡肯爲此辭乎?匪謂靈忿、能詒己疾、懷舊惟顧、念之悽愴。奉命東征、屯次鄉里、北望貴土、乃心陵墓。裁致薄奠、公其尚饗!」
註25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綏、卻也。有前一尺、無卻一寸。故趙括之母、乞不坐括。是古之將者、軍破于外、 而家受罪于內也。自命將征行、但賞功而不罰罪、非國典也。其令諸將出征、敗軍者抵罪、 失利者免官爵。」
註25-02
【二】魏書載庚申令曰「議者或以軍吏雖有功能、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、所謂『可與適道、未可與權』。管仲曰。『使賢者食於能則上尊、鬭士食於功則卒輕于死、二者設於國則天下治。』未聞無能之人、不鬭之士、並受祿賞、 而可以立功興國者也。故明君不官無功之臣、不賞不戰之士。治平尚德行、有事賞功能。論者之言、一似管窺虎歟!」
註26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公云「我攻呂布、表不爲寇、官渡之役、不救袁紹、此自守之賊也、宜爲後圖。譚、尚狡猾、當乘其亂。縱譚挾詐、不終束手、使我破尚、偏收其地、利自多矣。」乃許之。
註26-02
【二】臣松之案。紹死至此、過周五月耳。譚雖出後其伯、不爲紹服三年、而於再朞之內以行吉禮、悖矣。魏武或以權宜與之約言。今云結婚、未必便以此年成禮。
註26-03
【三】魏書曰。譚之圍解、陰以將軍印綬假曠。曠受印送之、公曰「我固知譚之有小計也。欲使我攻尚、得以其閒略民聚衆、尚之破、可得自彊以乘我弊也。尚破我盛、何弊之乘乎?」
註27-01
【一】沮音菹、河朔閒今猶有此姓。鵠、沮授子也。
註27-02
【二】曹瞞傳曰。遣候者數部前後參之、皆曰「定從西道、已在邯鄲」。公大喜、會諸將曰「孤已得冀州、諸君知之乎?」皆曰「不知。」公曰「諸君方見不久也。」
註27-03
【三】孫盛云。昔者先王之爲誅賞也、將以懲惡勸善、永彰鑒戒。紹因世艱危、遂懷逆謀、上議神器、下干國紀。荐社汙宅、古之制也、而乃盡哀于逆臣之冢、加恩于饕餮之室、爲政之道、於斯躓矣。夫匿怨友人、前哲所恥、稅驂舊館、 義無虛涕、苟道乖好絕、何哭之有!昔漢高失之於項氏、魏武遵謬於此舉、豈非百慮之一失也。
註28-01
【一】傅子曰。太祖又云「湯、武之王、豈同土哉?若以險固爲資、則不能應機而變化也。」
註29-01
【一】魏書載公令曰「有國有家者、不患寡而患不均、不患貧而患不安。袁氏之治也、使豪彊擅恣、親戚兼幷。下民貧弱、代出租賦、衒鬻家財、不足應命。審配宗族、至乃藏匿罪人、爲逋逃主。欲望百姓親附、甲兵彊盛、豈可得邪!其收田租畝四升、戶出絹二匹、綿二斤而已、他不得擅興發。郡國守相明檢察之、無令彊民有所隱藏、而弱民兼賦也。」
註30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公攻譚、旦及日中不決。公乃自執桴鼓、士卒咸奮、應時破陷。
註30-02
【二】臣松之以爲討譚時、川渠水凍、使民椎冰以通船、民憚役而亡。
註31-01
【一】續漢書郡國志曰。獷平、縣名、屬漁陽郡。
註32-01
【一】魏書載十月乙亥令曰「夫治世御衆、建立輔弼、誡在面從、詩稱『聽用我謀、庶無大悔』、斯實君臣懇懇之求也。吾充重任、每懼失中、頻年已來、不聞嘉謀、豈吾開延不勤之咎邪?自今以後、諸掾屬治中、別駕、常以月旦各言其失、吾將覽焉。」
註33-01
【一】魏書載公令曰「昔趙奢、竇嬰之爲將也、受賜千金、一朝散之、故能濟成大功、永世流聲。吾讀其文、未嘗不慕其 爲人也。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、幸賴賢人不愛其謀、羣士不遺其力、是夷險平亂、而吾得竊大賞、戶邑三萬。追思竇嬰散金之義、今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戍于陳、蔡者、庶以疇答衆勞、不擅大惠也。宜差死事之孤、以租穀及之。若年殷用足、租奉畢入、將大與衆人悉共饗之。」
註34-01
【一】曹瞞傳曰。時寒且旱、二百里無復水、軍又乏食、殺馬數千匹以爲糧、鑿地入三十餘丈乃得水。既還、科問前諫者、衆莫知其故、人人皆懼。公皆厚賞之、曰「孤前行、乘危以徼倖、雖得之、天所佐也、故不可以爲常。諸君之諫、萬安之計、是以相賞、後勿難言之。」
註35-01
【一】肄、以四反。三蒼曰「肄、習也。」
註35-02
【二】獻帝起居注曰。使太常徐璆卽授印綬。御史大夫不領中丞、置長史一人。
先賢行狀曰。璆字(孟平)[孟玉]、廣陵人。少履清爽、立朝正色。歷任城、汝南、東海三郡、所在化行。被徵當 還、爲袁術所劫。術僭號、欲授以上公之位、璆終不爲屈。術死後、璆得術璽、致之漢朝、拜衞尉太常。公爲丞相、以位讓璆焉。
註36-01
【一】衞恆四體書勢序曰。上谷王次仲善隸書、始爲楷法。至靈帝好書、世多能者。而師宜官爲最、甚矜其能、每書、輒削焚其札。梁鵠乃益爲版而飲之酒、候其醉而竊其札、鵠卒以攻書至選部尚書。於是公欲爲洛陽令、鵠以爲北部尉。鵠後依劉表。及荊州平、公募求鵠、鵠懼、自縛詣門、署軍假司馬、使在祕書、以(勤)[勒]書自效。公嘗懸著帳中、及以釘壁玩之、謂勝宜官。鵠字孟黃、安定人。魏宮殿題署、皆鵠書也。
皇甫謐逸士傳曰。汝南王儁、字子文、少爲范滂、許章所識、與南陽岑晊善。公之爲布衣、特愛儁。儁亦稱公有治世之具。及袁紹與弟術喪母、歸葬汝南、儁與公會之、會者三萬人。公於外密語儁曰「天下將亂、爲亂魁者必此 二人也。欲濟天下、爲百姓請命、不先誅此二子、亂今作矣。」儁曰「如卿之言、濟天下者、舍卿復誰?」相對而笑。儁爲人外靜而內明、不應州郡三府之命。公車徵、不到、避地居武陵、歸儁者一百餘家。帝之都許、復徵爲 尚書、又不就。劉表見紹彊、陰與紹通、儁謂表曰「曹公、天下之雄也、必能興霸道、繼桓、文之功者也。今乃釋近而就遠、如有一朝之急、遙望漠北之救、不亦難乎!」表不從。儁年六十四、以壽終于武陵、公聞而哀傷。及平荊州、自臨江迎喪、改葬于江陵、表爲先賢也。
註36-02
【二】山陽公載記曰。公船艦爲備所燒、引軍從華容道步歸、遇泥濘、道不通、天又大風、悉使羸兵負草填之、騎乃得過。羸兵爲人馬所蹈藉、陷泥中、死者甚衆。軍既得出、公大喜、諸將問之、公曰「劉備、吾儔也。但得計少晚。向使 早放火、吾徒無類矣。」備尋亦放火而無所及。
孫盛異同評曰。按吳志、劉備先破公軍、然後權攻合肥、而此記云權先攻合肥、後有赤壁之事。二者不同、吳志爲 32 是。
註37-01
【一】魏武故事載公十二月己亥令曰「孤始舉孝廉、年少、自以本非巖穴知名之士、恐爲海內人之所見凡愚、欲爲一郡守、好作政教、以建立名譽、使世士明知之。故在濟南、始除殘去穢、平心選舉、違迕諸常侍。以爲彊豪所忿、恐致家禍、故以病還。去官之後、年紀尚少、顧視同歲中、年有五十、未名爲老、內自圖之、從此卻去二十年、待天下清、乃與同歲中始舉者等耳。故以四時歸鄉里、於譙東五十里築精舍、欲秋夏讀書、冬春射獵、求底下之地、欲以泥水自蔽、絕賓客往來之望、然不能得如意。後徵爲都尉、遷典軍校尉、意遂更欲爲國家討賊立功、欲望封侯作征西將軍、然後題墓道言『漢故征西將軍曹侯之墓』、此其志也。而遭值董卓之難、興舉義兵。是時合兵能多得耳、然常自損、不欲多之。所以然者、多兵意盛、與彊敵爭、倘更爲禍始。故汴水之戰數千、後還到揚州更募、亦復不過三千人、此其本志有限也。後領兗州、破降黃巾三十萬衆。又袁術僭號于九江、下皆稱臣、名門曰建號門、衣被皆爲天子之制、兩婦預爭爲皇后。志計已定、人有勸術使遂卽帝位、露布天下、答言『曹公尚在、未可也』。後孤討禽其四將、獲其人衆、遂使術窮亡解沮、發病而死。及至袁紹據河北、兵勢彊盛、孤自度勢、實不敵之、但計投死爲國、以義滅身、足垂於後。幸而破紹、梟其二子。又劉表自以爲宗室、包藏姦心、乍前乍卻、以觀世事、 據有當州、孤復定之、遂平天下。身爲宰相、人臣之貴已極、意望已過矣。今孤言此、若爲自大、欲人言盡、故無諱耳。設使國家無有孤、不知當幾人稱帝、幾人稱王。或者人見孤彊盛、又性不信天命之事、恐私心相評、言有不遜之志、妄相忖度、每用耿耿。齊桓、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、以其兵勢廣大、猶能奉事周室也。論語云『三分天下有其二、以服事殷、周之德可謂至德矣』、夫能以大事小也。昔樂毅走趙、趙王欲與之圖燕、樂毅伏而垂泣、 對曰。『臣事昭王、猶事天王。臣若獲戾、放在他國、沒世然後已、不忍謀趙之徒隸、況燕後嗣乎!』胡亥之殺蒙恬也、恬曰。『自吾先人及至子孫、積信於秦三世矣。今臣將兵三十餘萬、其勢足以背叛、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、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。』孤每讀此二人書、未嘗不愴然流涕也。孤祖父以至孤身、皆當親重之任、可謂見信者矣、以及(子植)[子桓]兄弟、過于三世矣。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、常以語妻妾、皆令深知此意。孤謂之言。『顧我萬年之後、汝曹皆當出嫁、欲令傳道我心、使他人皆知之。』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。所以勤勤懇懇敍心腹者、 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、恐人不信之故。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衆以還執事、歸就武平侯國、實不可也。何者?誠恐己離兵爲人所禍也。既爲子孫計、又己敗則國家傾危、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、此所不得爲也。前朝恩封三子爲侯、固辭不受、今更欲受之、非欲復以爲榮、欲以爲外援、爲萬安計。孤聞介推之避晉封。申胥之逃楚賞、未嘗不舍書而歎、有以自省也。奉國威靈、仗鉞征伐、推弱以克彊、處小而禽大、意之所圖、動無違事、心之所慮、何向不濟、遂蕩平天下、不辱主命、可謂天助漢室、非人力也。然封兼四縣、食戶三萬、何德堪之!江湖未靜、不可讓位。至于邑土、可得而辭。今上還陽夏、柘、苦三縣戶二萬、但食武平萬戶、且以分損謗議、少減孤之責也。」
註38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庚辰、天子報。減戶五千、分所讓三縣萬五千封三子、植爲平原侯、據爲范陽侯、豹爲饒陽侯、食邑各五千戶。
註39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議者多言「關西兵彊、習長矛、非精選前鋒、則不可以當也」。公謂諸將曰「戰在我、非在賊也。賊雖習長矛、將使不得以刺、諸君但觀之耳。」
註39-02
【二】曹瞞傳曰。公將過河、前隊適渡、超等奄至、公猶坐胡牀不起。張郃等見事急、共引公入船。河水急、比渡、流四五里、超等騎追射之、矢下如雨。諸將見軍敗、不知公所在、皆惶懼、至見、乃悲喜、或流涕。公大笑曰「今日幾 爲小賊所困乎!」
註39-03
【三】曹瞞傳曰。時公軍每渡渭、輒爲超騎所衝突、營不得立、地又多沙、不可築壘。婁子伯說公曰「今天寒、可起沙爲 城、以水灌之、可一夜而成。」公從之、乃多作縑囊以運水、夜渡兵作城、比明、城立、由是公軍盡得渡渭。或疑于時九月、水未應凍。臣松之按魏書。公軍八月至潼關、閏月北渡河、則其年閏八月也、至此容可大寒邪!
註39-04
【四】魏書曰。公後日復與遂等會語、諸將曰「公與虜交語、不宜輕脫、可爲木行馬以爲防遏。」公然之。賊將見公、悉于馬上拜、秦、胡觀者、前後重沓、公笑謂賊曰「汝欲觀曹公邪?亦猶人也、非有四目兩口、但多智耳!」胡前後大觀。又列鐵騎五千爲十重陳、精光耀日、賊益震懼。
註39-05
【五】臣松之案。漢高祖二年、與楚戰滎陽京、索之間、築甬道屬河以取敖倉粟。應劭曰「恐敵鈔輜重、故築垣牆如街巷也。」今魏武不築垣牆、但連車樹柵以扞兩面。
註40-01
【一】魏略曰。楊秋、黃初中遷討寇將軍、位特進、封臨涇侯、以壽終。
註41-01
【一】續漢書曰。慮字鴻豫、山陽高平人。少受業于鄭玄、建安初爲侍中。
虞溥江表傳曰。獻帝嘗特見慮及少府孔融、問融曰「鴻豫何所優長?」融曰「可與適道、未可與權。」慮舉笏曰「融昔宰北海、政散民流、其權安在也!」遂與融互相長短、以至不睦。公以書和解之。慮從光祿勳遷爲大夫。
註41-02
【二】公羊傳曰「君若贅旒然。」何休云「贅猶綴也。旒、旂旒也。以旒譬者、言爲下所執持東西也。」
註41-03
【三】文侯之命曰「亦惟先正。」鄭玄云「先正、先臣。謂公卿大夫也。」
註41-04
【四】左氏傳曰「諸侯釋位以閒王政。」服虔曰「言諸侯釋其私政而佐王室。」
註41-05
【五】詩曰「致天之屆、于牧之野。」鄭玄云「屆、極也。」鴻範曰「鯀則殛死。」
註41-06
【六】盤庚曰「綏爰有衆。」鄭玄曰「爰、於也、安隱於其衆也。」
君奭曰「海隅出日、罔不率俾。」率、循也。俾、使也。四海之隅、日出所照、無不循度而可使也。
註41-07
【七】盤庚曰「墮農自安、不昏作勞。」鄭玄云「昏、勉也。」
註41-08
【八】「糾虔天刑」語出國語、韋昭注曰「糾、察也。虔、敬也。刑、法也。」
註41-09
【九】後漢尚書左丞潘勗之辭也。勗字元茂、陳留中牟人。
魏書載公令曰「夫受九錫、廣開土宇、周公其人也。漢之異姓八王者、與高祖俱起布衣、剏定王業、其功至大、吾何可比之?」前後三讓。於是中軍師(王)陸樹亭侯荀攸、前軍師東武亭侯鍾繇、左軍師涼茂、右軍師毛玠、平虜將軍華鄉侯劉勳、建武將軍清苑亭侯劉若、伏波將軍高安侯夏侯惇、揚武將軍都亭侯王忠、奮威將軍樂鄉侯劉展、建忠將軍昌鄉亭侯鮮于輔、奮武將軍安國亭侯程昱、太中大夫都鄉侯賈詡、軍師祭酒千秋亭侯董昭、都亭侯薛洪、南鄉亭侯董蒙、關內侯王粲、傅巽、祭酒王選、袁渙、王朗、張承、任藩、杜襲、中護軍國明亭侯曹洪、中領軍萬歲亭侯韓浩、行驍騎將軍安平亭侯曹仁、領護軍將軍王圖、長史萬潛、謝奐、袁霸等勸進曰「自古三代、胙臣以土、受命中興、封秩輔佐、皆所以褒功賞德、爲國藩衞也。往者天下崩亂、羣凶豪起、顛越跋扈之險、不可忍言。明公奮身出命以徇其難、誅二袁篡盜之逆、滅黃巾賊亂之類、殄夷首逆、芟撥荒穢、沐浴霜露二十餘年、書契已來、未有若此功者。昔周公承文、武之迹、受已成之業、高枕墨筆、拱揖羣后、商、奄之勤、不過二年、呂望因三分有二之形、據八百諸侯之勢、暫把旄鉞、一時指麾、然皆大啓土宇、跨州兼國。周公八子、並爲侯伯、白牡騂剛、郊祀天地、典策備物、擬則王室、榮章寵盛如此之弘也。逮至漢興、佐命之臣、張耳、吳芮、其功至薄、亦連城開地、南面稱孤。此皆明君達主行之於上、賢臣聖宰受之於下、三代令典、漢帝明制。今比勞則周、呂逸、計功則張、吳微、論制則齊、魯重、言地則長沙多。然則魏國之封、九錫之榮、況於舊賞、猶懷玉而被褐也。且列侯諸將、幸攀龍驥、得竊微勞、佩紫懷黃、蓋以百數、亦將因此傳之萬世、而明公獨辭賞於上、將使其下懷不自安、上違聖朝歡心、下失冠帶至望、忘輔弼之大業、信匹夫之細行、攸等所大懼也。」於是公敕外爲章、但受魏郡。攸等復曰「伏見魏國初封、聖朝發慮、稽謀羣寮、然後策命。而明公久違上指、不卽大禮。今既虔奉詔命、副順衆望、又欲辭多當少、讓九受一、是猶漢朝之賞不行、而攸等之請未許也。昔齊、魯之封、奄有東海、疆域井賦、四百萬家、基隆業廣、易以立功、故能成翼戴之勳、立一匡之績。今魏國雖有十郡之名、猶減于曲阜、計其戶數、不能參半、以藩衞王室、立垣樹屏、猶未足也。且聖上覽亡秦無輔之禍、懲曩日震蕩之艱、託建忠賢、廢墜是爲、願明公恭承帝命、 無或拒違。」公乃受命。
魏略載公上書謝曰「臣蒙先帝厚恩、致位郎署、受性疲怠、意望畢足、非敢希望高位、庶幾顯達。會董卓作亂、義當死難、故敢奮身出命、摧鋒率衆、遂值千載之運、奉役目下。當二袁炎沸侵侮之際、陛下與臣寒心同憂、顧瞻京師、進受猛敵、常恐君臣俱陷虎口、誠不自意能全首領。賴祖宗靈祐、醜類夷滅、得使微臣竊名其間。陛下加恩、授以上相、封爵寵祿、豐大弘厚、生平之願、實不望也。口與心計、幸且待罪、保持列侯、遺付子孫、自託聖世、永無憂責。不意陛下乃發盛意、開國備錫、以貺愚臣、地比齊、魯、禮同藩王、非臣無功所宜膺據。歸情上聞、不蒙聽許、嚴詔切至、誠使臣心俯仰逼迫。伏自惟省、列在大臣、命制王室、身非己有、豈敢自私、遂其愚意、亦將黜退、令就初服。今奉疆土、備數藩翰、非敢遠期、慮有後世。至於父子相誓終身、灰軀盡命、報塞厚恩。天威在顏、悚懼受詔。」
註42-01
【一】獻帝起居注曰。使使持節行太常大司農安陽亭侯王邑、齎璧、帛、玄纁、絹五萬匹之鄴納聘、介者五人、皆以議郎行大夫事、副介一人。
註42-02
【二】魏氏春秋曰。以荀攸爲尚書令、涼茂爲僕射、毛玠、崔琰、常林、徐奕、何夔爲尚書、王粲、杜襲、衞覬、和洽爲侍中。
註43-01
【一】獻帝起居注曰。使行太常事大司農安陽亭侯王邑與宗正劉艾、皆持節、介者五人、齎束帛駟馬、及給事黃門侍郎、 掖庭丞、中常侍二人、迎二貴人于魏公國。二月癸亥、又於魏公宗廟授二貴人印綬。甲子、詣魏公宮延秋門、迎貴人升車。魏遣郎中令、少府、博士、御府乘黃廄令、丞相掾屬侍送貴人。癸酉、二貴人至洧倉中、遣侍中丹將冗從虎賁前後駱驛往迎之。乙亥、二貴人入宮、御史大夫、中二千石將大夫、議郎會殿中、魏國二卿及侍中、中郎二人、與漢公卿並升殿宴。
註44-01
【一】獻帝起居注曰。使左中郎將楊宣、亭侯裴茂持節、印授之。
註45-01
【一】九州春秋曰。參軍傅幹諫曰「治天下之大具有二、文與武也。用武則先威、用文則先德、威德足以相濟、而後王道備矣。往者天下大亂、上下失序、明公用武攘之、十平其九。今未承王命者、吳與蜀也、吳有長江之險、蜀有崇山之阻、難以威服、易以德懷。愚以爲可且按甲寢兵、息軍養士、分土定封、論功行賞、若此則內外之心固、有功者勸、而天下知制矣。然後漸興學校、以導其善性而長其義節。公神武震於四海、若脩文以濟之、則普天之下、 無思不服矣。今舉十萬之衆、頓之長江之濱、若賊負固深藏、則士馬不能逞其能、奇變無所用其權、則大威有屈而敵心未能服矣。唯明公思虞舜舞干戚之義、全威養德、以道制勝。」公不從、軍遂無功。幹字彥材、北地人、終於丞相倉曹屬。有子曰玄。
註46-01
【一】曹瞞傳曰。公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后、后閉戶匿壁中。歆壞戶發壁、牽后出。帝時與御史大夫郗慮坐、后被髮徒跣過、執帝手曰「不能復相活邪?」帝曰「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時也。」帝謂慮曰「郗公、天下寧有是邪!」遂將后殺之、完及宗族死者數百人。
註47-01
【一】典略曰。遂字文約、始與同郡邊章俱著名西州。章爲督軍從事。遂奉計詣京師、何進宿聞其名、特與相見、遂說進使誅諸閹人、進不從、乃求歸。會涼州宋揚、北宮玉等反、舉章、遂爲主、章尋病卒、遂爲揚等所劫、不得已、遂阻兵爲亂、積三十二年、至是乃死、年七十餘矣。
劉艾靈帝紀曰。章、一名(元)[允]。
註47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軍自武都山行千里、升降險阻、軍人勞苦。公於是大饗、莫不忘其勞。
註48-01
【一】孫盛曰。朴音浮。濩音戶。
註48-02
【二】孔衍漢魏春秋曰。天子以公典任於外、臨事之賞、或宜速疾、乃命公得承制封拜諸侯守相、詔曰「夫軍之大事、在茲賞罰、勸善懲惡、宜不旋時、故司馬法曰『賞不逾日』者、欲民速覩爲善之利也。昔在中興、鄧禹入關、承制拜軍祭酒李文爲河東太守、來歙又承制拜高峻爲通路將軍、察其本傳、皆非先請、明臨事刻印也、斯則世祖神明、權達損益、蓋所用速示威懷而著鴻勳也。其春秋之義、大夫出疆、有專命之事、苟所以利社稷安國家而已。況君秉任二伯、師尹九有、實征夷夏、軍行藩甸之外、失得在於斯須之間、停賞俟詔以滯世務、固非朕之所圖也。自今已後、臨事所甄、當加寵號者、其便刻印章假授、咸使忠義得相奬勵、勿有疑焉。」
註49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置名號侯爵十八級、關中侯爵十七級、皆金印紫綬。又置關內外侯十六級、銅印龜紐墨綬。五大夫十五級、銅印環紐、亦墨綬、皆不食租、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。
臣松之以爲今之虛封蓋自此始。
註50-01
【一】是行也、侍中王粲作五言詩以美其事曰「從軍有苦樂、但問所從誰。所從神且武、安得久勞師?相公征關右、赫怒振天威、一舉滅獯虜、再舉服羌夷、西收邊地賊、忽若俯拾遺。陳賞越山嶽、酒肉踰川坻、軍中多饒飫、人馬皆溢肥、徒行兼乘還、空出有餘資。拓土三千里、往反速如飛、歌舞入鄴城、所願獲無違。」
註51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辛未、有司以太牢告至、策勳于廟、甲午始春祠、令曰「議者以爲祠廟上殿當解履。吾受錫命、帶劍不解履上殿。今有事於廟而解履、是尊先公而替王命、敬父祖而簡君主、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。又臨祭就洗、以手擬水而不盥。夫盥以潔爲敬、未聞擬(向)[而]不盥之禮、且『祭神如神在』、故吾親受水而盥也。又降神禮訖、下階就幕而立、須奏樂畢竟、似若不(愆)[衎]烈祖、遲祭(不)速訖也、故吾坐俟樂闋送神乃起也。受胙納(神)[袖]、以授侍中、此爲敬恭不終實也、古者親執祭事、故吾親納于(神)[袖]、終抱而歸也。仲尼曰『雖違衆、吾從下』、誠哉斯言也。」
註51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有司奏「四時講武於農隙。漢承秦制、三時不講、唯十月都試車馬、幸長水南門、會五營士爲八陳進退、 名曰乘之。今金革未偃、士民素習、自今已後、可無四時講武、但以立秋擇吉日大朝車騎、號曰治兵、上合禮名、 下承漢制。」奏可。
註51-03
【三】獻帝傳載詔曰「自古帝王、雖號稱相變、爵等不同、至乎褒崇元勳、建立功德、光啓氏姓、延於子孫、庶姓之與親、 豈有殊焉。昔我聖祖受命、剏業肇基、造我區夏、鑒古今之制、通爵等之差、盡封山川以立藩屏、使異姓親戚、並列土地、據國而王、所以保乂天命、安固萬嗣。歷世承平、臣主無事。世祖中興而時有難易、是以曠年數百、無異姓諸侯王之位。朕以不德、繼序弘業、遭率土分崩、羣兇縱毒、自西徂東、辛苦卑約。當此之際、唯恐溺入于難、 以羞先帝之聖德。賴皇天之靈、俾君秉義奮身、震迅神武、捍朕于艱難、獲保宗廟、華夏遺民、含氣之倫、莫不蒙焉。君勤過稷、禹、忠侔伊、周、而掩之以謙讓、守之以彌恭、是以往者初開魏國、錫君土宇、懼君之違命、慮君之固辭、故且懷志屈意、封君爲上公、欲以欽順高義、須俟勳績。韓遂、宋建、南結巴、蜀、羣逆合從、圖危社稷、君復命將、龍驤虎奮、梟其元首、屠其窟栖。暨至西征、陽平之役、親擐甲冑、深入險阻、芟夷蝥賊、殄其兇醜、盪定西陲、懸旌萬里、聲教遠振、寧我區夏。蓋唐、虞之盛、三后樹功、文、武之興、旦、奭作輔、二祖成業、英豪佐命。夫以聖哲之君、事爲己任、猶錫土班瑞以報功臣、豈有如朕寡德、仗君以濟、而賞典不豐、將何以答神祇慰萬方哉?今進君爵爲魏王、使使持節行御史大夫、宗正劉艾奉策璽玄土之社、苴以白茅、金虎符第一至第五、竹使符第一至十。君其正王位、以丞相領冀州牧如故。其上魏公璽綬符冊。敬服朕命、簡恤爾衆、克綏庶績、以揚我祖宗之休命。」魏王上書三辭、詔三報不許。又手詔曰「大聖以功德爲高美、以忠和爲典訓、故剏業垂名、使百世可希、行道制義、使力行可效、是以勳烈無窮、休光茂著。稷、契載元首之聰明、周、邵因文、武之智用、雖經營庶官、仰歎俯思、其對豈有若君者哉?朕惟古人之功、美之如彼、思君忠勤之績、茂之如此、是以每將鏤符析瑞、陳禮命冊、 寤寐慨然、自忘守文之不德焉。今君重違朕命、固辭懇切、非所以稱朕心而訓後世也。其抑志撙節、勿復固辭。」四體書勢序曰。梁鵠以公爲北部尉。
曹瞞傳曰。爲尚書右丞司馬建公所舉。及公爲王、召建公到鄴、與歡飲、謂建公曰「孤今日可復作尉否?」建公曰「昔舉大王時、適可作尉耳。」王大笑。建公名防、司馬宣王之父。
臣松之案司馬彪序傳、建公不爲右丞、疑此不然、而王隱晉書云趙王篡位、欲尊祖爲帝、博士馬平議稱京兆府君昔舉魏武帝爲北部尉、賊不犯界、如此則爲有徵。
註51-04
【四】魏書曰。始置奉常宗正官。
註52-01
【一】遂征孫權、十一月至譙。魏書曰。王親執金鼓以令進退。
註53-01
【一】魏書曰。初置衞尉官。秋八月、令曰「昔伊摯、傅說出於賤人、管仲、桓公賊也、皆用之以興。蕭何、曹參、縣吏也、韓、陳平負汙辱之名、有見笑之恥、卒能成就王業、聲著千載。吳起貪將、殺妻自信、散金求官、母死不歸、 然在魏、奏人不敢東向、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。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、及果勇不顧、臨敵力戰。若文俗之吏、高才異質、或堪爲將守。負汙辱之名、見笑之行、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。其各舉所知、勿有所遺。」
註54-01
【一】魏武故事載令曰「領長史王必、是吾披荊棘時吏也。忠能勤事、心如鐵石、國之良吏也。蹉跌久未辟之、捨騏驥而弗乘、焉遑遑而更求哉?故教辟之、已署所宜、便以領長史統事如故。」
註54-02
【二】三輔決錄注曰。時有京兆金禕字德禕、自以世爲漢臣、自日磾討莽何羅、忠誠顯著、名節累葉。覩漢祚將移、謂可季興、乃喟然發憤、遂與耿紀、韋晃、吉本、本子邈、邈弟穆等結謀。紀字季行、少有美名、爲丞相掾、王甚敬異之、 遷侍中、守少府。邈字文然、穆字思然、以禕慷慨有日磾之風、又與王必善、因以閒之、若殺必、欲挾天子以攻魏、 南援劉備。時關羽彊盛、而王在鄴、留必典兵督許中事。文然等率雜人及家僮千餘人夜燒門攻必、禕遣人爲內應、射必中肩。必不知攻者爲誰、以素與禕善、走投禕、夜喚德禕、禕家不知是必、謂爲文然等、錯應曰「王長史已死乎?卿曹事立矣!」必乃更他路奔。一曰。必欲投禕、其帳下督謂必曰「今日事竟知誰門而投入乎?」扶必奔南城。會天明、必猶在、文然等衆散、故敗。後十餘日、必竟以創死。
獻帝春秋曰。收紀、晃等、將斬之、紀呼魏王名曰「恨吾不自生意、竟爲羣兒所誤耳!」晃頓首搏頰、以至於死。山陽公載記曰。王聞王必死、盛怒、召漢百官詣鄴、令救火者左、不救火者右。衆人以爲救火者必無罪、皆附左。王以爲「不救火者非助亂、救火乃實賊也」。皆殺之。
註55-01
【一】魏書載王令曰「去冬天降疫癘、民有凋傷、軍興於外、墾田損少、吾甚憂之。其令吏民男女。女年七十已上無夫子、若年十二已下無父母兄弟、及目無所見、手不能作、足不能行、而無妻子父兄產業者、廩食終身。幼者至十二止、貧窮不能自贍者、隨口給貸。老耄須待養者、年九十已上、復不事、家一人。」
註56-01
【一】曹瞞傳曰。是時南陽閒苦繇役、音於是執太守(東里裦)[東里袞]、與吏民共反、與關羽連和。南陽功曹宗子卿往說音曰「足下順民心、舉大事、遠近莫不望風。然執郡將、逆而無益、何不遣之。吾與子共勠力、比曹公軍來、關 羽兵亦至矣。」音從之、卽釋遣太守。子卿因夜踰城亡出、遂與太守收餘民圍音、會曹仁軍至、共滅之。
註57-01
【一】九州春秋曰。時王欲還、出令曰「雞肋」、官屬不知所謂。主簿楊脩便自嚴裝、人驚問脩「何以知之?」脩曰「夫雞肋、棄之如可惜、食之無所得、以比漢中、知王欲還也。」
註58-01
【一】世語曰。諷字子京、沛人、有惑衆才、傾動鄴都、鍾繇由是辟焉。大軍未反、諷潛結徒黨、又與長樂衞尉陳禕謀襲鄴。未及期、禕懼、告之太子、誅諷、坐死者數十人。
王昶家誡曰「濟陰魏諷」、而此云沛人、未詳。
註59-01
【一】曹瞞傳曰。王更脩治北部尉廨、令過于舊。
註59-02
【二】魏略曰。孫權上書稱臣、稱說天命。王以權書示外曰「是兒欲踞吾著爐火上邪!」侍中陳羣、尚書桓階奏曰「漢自安帝已來、政去公室、國統數絕、至於今者、唯有名號、尺土一民、皆非漢有、期運久已盡、曆數久已終、非適今日也。是以桓、靈之間、諸明圖緯者、皆言『漢行氣盡、黃家當興』。殿下應期、十分天下而有其九、以服事漢、羣生注望、、遐邇怨歎、是故孫權在遠稱臣、此天人之應、異氣齊聲。臣愚以爲虞、夏不以謙辭、殷、周不吝誅放、畏天知命、無所與讓也。」
魏氏春秋曰。夏侯惇謂王曰「天下咸知漢祚已盡、異代方起。自古已來、能除民害爲百姓所歸者、卽民主也。今殿下卽戎三十餘年、功德著於黎庶、爲天下所依歸、應天順民、復何疑哉!」王曰「『施于有政、是亦爲政』。若天命在吾、吾爲周文王矣。」
曹瞞傳及世語並云桓階勸王正位、夏侯惇以爲宜先滅蜀、蜀亡則吳服、二方既定、然後遵舜、禹之軌、王從之。及至王薨、惇追恨前言、發病卒。
孫盛評曰。夏侯惇恥爲漢官、求受魏印、桓階方惇、有義直之節。考其傳記、世語爲妄矣。
註60-01
【一】世語曰。太祖自漢中至洛陽、起建始殿、伐濯龍祠而樹血出。
曹瞞傳曰。王使工蘇越徙美梨、掘之、根傷盡出血。越白狀、王躬自視而惡之、以爲不祥、還遂寢疾。
註60-02
【二】魏書曰。太祖自統御海內、芟夷羣醜、其行軍用師、大較依孫、吳之法、而因事設奇、譎敵制勝、變化如神。自作兵書十萬餘言、諸將征伐、皆以新書從事。臨事又手爲節度、從令者克捷、違教者負敗。與虜對陳、意思安閒、如不欲戰、然及至決機乘勝、氣勢盈溢、故每戰必克、軍無幸勝。知人善察、難眩以偽、拔于禁、樂進於行陳之間、取張遼、徐晃於亡虜之內、皆佐命立功、列爲名將。其餘拔出細微、登爲牧守者、不可勝數。是以剏造大業、文武並施、御軍三十餘年、手不捨書、晝則講武策、夜則思經傳、登高必賦、及造新詩、被之管絃、皆成樂章。才力絕人、 手射飛鳥、躬禽猛獸、嘗于南皮一日射雉獲六十三頭。及造作宮室、繕治器械、無不爲之法則、皆盡其意。雅性節儉、不好華麗、後宮衣不錦繡、侍御履不二采、帷帳屏風、壞則補納、茵蓐取溫、無有緣飾。攻城拔邑、得美麗之物、則悉以賜有功、勳勞宜賞、不吝千金、無功望施、分毫不與、四方獻御、與羣下共之。常以送終之制、襲稱之數、繁而無益、俗又過之、故預自制終亡衣服、四篋而已。
傅子曰。太祖愍嫁取之奢僭、公女適人、皆以皁帳、從婢不過十人。
張華博物志曰。漢世、安平崔瑗、瑗子寔、弘農張芝、芝弟昶並善草書、而太祖亞之。桓譚、蔡邕善音樂、馮翊山子道、王九真、郭凱等善圍棊、太祖皆與埒能。又好養性法、亦解方藥、招引方術之士、廬江左慈、譙郡華佗、甘陵甘始、陽城郄儉無不畢至、又習啖野葛至一尺、亦得少多飲鴆酒。
傅子曰。漢末王公、多委王服、以幅巾爲雅、是以袁紹、(崔豹)[崔鈞]之徒、雖爲將帥、皆著縑巾。魏太祖以天下凶荒、資財乏匱、擬古皮弁、裁縑帛以爲帢、合于簡易隨時之義、以色別其貴賤、于今施行、可謂軍容、非國容也。曹瞞傳曰。太祖爲人佻易無威重、好音樂、倡優在側、常以日達夕。被服輕綃、身自佩小鞶囊、以盛手巾細物、時或冠帢帽以見賓客。每與人談論、戲弄言誦、盡無所隱、及歡悅大笑、至以頭沒杯案中、肴膳皆沾汙巾幘、其輕易如此。然持法峻刻、諸將有計畫勝出己者、隨以法誅之、及故人舊怨、亦皆無餘。其所刑殺、輒對之垂涕嗟痛之、終無所活。初、袁忠爲沛相、嘗欲以法治太祖、沛國桓邵亦輕之、及在兗州、陳留邊讓言議頗侵太祖、太祖殺讓、族其家、忠、邵俱避難交州、太祖遣使就太守士燮盡族之。桓邵得出首、拜謝於庭中、太祖謂曰「跪可解死邪!」遂殺之。常出軍、行經麥中、令「士卒無敗麥、犯者死」。騎士皆下馬、付麥以相持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、勑主簿議罪。主簿對以春秋之義、罰不加於尊。太祖曰「制法而自犯之、何以帥下?然孤爲軍帥、不可自殺、請自刑。」因援劍割髮以置地。又有幸姬常從晝寢、枕之臥、告之曰「須臾覺我。」姬見太祖臥安、未卽寤、及自覺、棒殺之。常討賊、廩穀不足、私謂主者曰「如何?」主者曰「可以小斛以足之。」太祖曰「善。」後軍中言太祖欺衆、太祖謂主者曰「特當借君死以厭衆、不然事不解。」乃斬之、取首題徇曰「行小斛、盜官穀、斬之軍門。」其酷虐變詐、 皆此類也。